close
記者陳韋劭/綜合報導
▲林姿妙上次開庭時否認犯罪。(圖/資料畫面)
宜蘭縣長林姿妙捲入涉貪弊案,宜蘭地方法院已進入一審階段,法院已安排9月11日至10月23日間,將密集召開13次準備程序庭,林姿妙列皆被列為傳喚對象。縣府對此回應,將待11日準備庭後,才能確定後續狀況。
宜蘭地檢署去年8月28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,起訴林姿妙、林羿伶、羅東鎮公所經建課前課長趙竑勳、建管科長林志揚等15人,並將起訴內容分為4案,分別為1558地號土地違法農地農用、免課徵土地增值稅案、98地號土地臨時性建築物延長使用及林姿妙與張桂綾特殊洗錢案。
宜蘭地院去年10月31日首度召開準備庭審理,林姿妙結束3個多小時的應訊後,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,「我正正當當」,也對案件有信心;女兒林羿伶也同樣不認罪。
宜蘭地方法院今年3月13日再次開庭,包括林姿妙等13名被告皆到庭。林姿妙否認犯罪,並控訴檢廉在偵辦期間對她不當訊問、不當取供。
宜蘭地院日前排定將於9月11日到10月23日展開庭訊,共13次準備程序庭,分別勘驗各被告、證人接受偵訊時的錄像光碟,林姿妙皆在傳喚名單內。
宜蘭縣府對此表示,將等11日程序準備庭之後,才能確定後續的狀況。
文章來自: https://www.setn.com/News.aspx?NewsID=1349899
離婚證人
全站熱搜